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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方十建筑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屋质量检测(完损状况检测、损坏趋势检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抗震鉴定检测、房屋综合检测)、主体结构建筑检测、工程测量及测绘、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既有建筑幕墙检查等工作的机构。我们还拥有设计、加固施工、切割拆除一站式服务。作为建筑工程技术行业的专业服务商,方十将秉承“专业、专注、公正、诚信”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秀的服务。
2020年4月14日今日头条新消息,据房屋安全鉴定公司技术部透露

由于这一类鉴定的情况较复杂,且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和依据,所以鉴定工作的难度较大,只能根据各个鉴定项目的不同,参考有关的教材、资料和模拟检测的数据,综合分析评定。根据实际房屋损坏发生的概率,房屋损坏纠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发生多的是在既有房屋周围挖渗水井和集水坑、挖排水沟、灌水降水、挖基坑和地下隧道等施工,造成既有房屋的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隆,使上部墙体出现不均匀沉隆的裂缝的损坏。其次,较常见的是施工震动或撞击造成房屋结构开裂或损坏。第三种是由于房屋的某一结构或构件存在缺陷(特别是乡镇企业擅自搭建的仓库和厂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外界因素的作用或年久房屋结构构件承载力逐渐降低,而导致房屋突然坍塌。
(三)可靠概率鉴定法。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采用非定值统计规律对房屋的可靠度进行鉴定的一种方法。
(四)房屋完损鉴定评级法。房屋完损鉴定评级法是以房屋完损状态为标准的划分等级法,此方法将房屋划分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类。其中,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四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目前,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过程基本是定性的描述,无定量的界定。损坏程度的描述用词为“稍有”、“少量”、“较多”、“轻度”、“明显”、“严重”等比较含糊的词汇,故只能对房屋的完损状况做粗略的定性评定,评定结论或多或少的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
三、村民建房的鉴定程序
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危旧房改造房屋安全鉴定有以下几个特点:集体土地上老宅;无产权证明;无设计施工图纸;建筑质量较差;无质检等部门的合格质量鉴定。鉴与以上几种情况,农村房屋危险等级鉴定的顺序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序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房屋外部检查的重点宜为: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房屋的倾斜、变形;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房屋外观损坏和破坏的情况;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应对房屋内部可能有危险的区域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出鉴定。房屋内部检查时,应对所有可见的构件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对承重构件,可剔除其表面装饰层进行核查。对各类结构的检查,要着重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检查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应该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提醒购房者注意,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那么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问题或者无法修复,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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