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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广东方十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我们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司成立之初以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房屋质量鉴定、房屋检测报告、危房检测鉴定和房屋损坏评估鉴定、房屋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灾后房屋安全检测、厂房改造鉴定、厂房质量检测、抗震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户外广告牌、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等技术咨询及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商。
一、建筑类型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场所,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工作。 二、一般居住型房屋,在使用年限满30年时,建议进行首次房屋安全鉴定,并每10年进行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三、当房屋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建议每2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四、建立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五、当房屋的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建议进行首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并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六、当房屋需要建立悬挂阳台、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建议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什么单位来办理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针对房屋的综合安全性进行的检测评定结果而出具的报告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必须是由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具有相应的信用管理手册出具的报告方可有效。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体现但不限于: 一、房屋安全鉴定目的、范围及依据: 房屋安全鉴定目的主要包括:建筑房屋大修前的鉴定、公共建筑物的定期鉴定,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建筑房屋使用年限超过基准期需继续使用的鉴定、为定制建筑房屋群维修改造规划进行的普查鉴定、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鉴定、建筑房屋遭受各种灾害的安全鉴定等。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根据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者的鉴定目的,确定房屋鉴定的范围是建筑房屋整体或局部结构构件。 二、列出委托方提供的被检测房屋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资料,以及房屋鉴定依据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参考。 三、检测鉴定的目的与内容:阐述房屋鉴定检测采用的方法、抽样比列和检测仪器等。 四、现场检查、检测结果: 1.对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分类汇zong、统计分析。 2. 因条件限制为能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方案进行检测的要采用补充说明采取的补充措施。 五、结果复核验算应附计算结果,阐述房屋结构建模和计算参数取值,房屋安全构件类型分述计算结果和结论,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构件应逐一列出。 六、综合分析、房屋鉴定评定:依据检测和验算结果,对房屋鉴定项目的安全状况、缺陷原因及其危害性进行分析,并进行房屋安全等级评价。 七、检测鉴定结论:按检测和验算结果,安全性等级评定,作出鉴定结论,指出被检测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结果构件类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原则性的处理措施和建议。
一、培训机构、幼儿园、学校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 1搜集建筑的勘察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实测。 2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3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4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二、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应采用不同的鉴定方法。 2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 注;重点部位指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部件,以及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部位。 3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和仅有局部影响的构件,在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时应分别对待。 三、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级鉴定要求时,除本标准各章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第二级鉴定作出判断。 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再作出判断。当抗震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时,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0%,也可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四、幼儿园、学校现有建筑质量控制和结构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2、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3、检查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当低于规定的要求时,应提出采取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 4、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值限值要求。 5、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抗震鉴定要求。 6、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 7、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求;位于出入口及通道等处,应有可靠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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