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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南沙基地综合楼完损性鉴定

类别:综合楼鉴定 浏览量:841 发布时间:2019.06.27

一、鉴定房屋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225号广州供电局培训与评价中心南沙基地综合楼C栋(以下简称“该综合楼C栋”),据悉该综合楼建造于90年代,综合楼C栋主体为2层框架结构,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等承重构件共同承重,由180mm、120mm厚砖墙围护及分隔,现该综合楼C栋作综合楼使用,鉴定面积约1357㎡。

该综合楼C栋坐南朝北,内墙面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外墙面贴水刷石饰面;室内地面部份铺设釉面砖;门为自动双开玻璃门;窗为铝合金窗。

二、鉴定房屋主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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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现状情况如图所示。

三、房屋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84]第678号),评定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225号广州供电局培训与评价中心南沙基地综合楼C栋房屋为“基本完好房”。

四、房屋鉴定处理意见

鉴于该房屋所处地段的技能鉴定与培训大楼项目即将开发施工,对房屋的修缮处理可待技能鉴定与培训大楼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若房屋的损坏到时未有发展,建议作如下修缮处理:

(7.1)、宜对该房屋出现渗水发霉现象的墙体饰面进行修缮处理。

(7.2)、 宜对该房屋出现开裂现象的墙铲除裂缝处的找平层并挂钢丝网,用水泥砂浆嵌补后,重作装饰处理。

(7.3)、宜对该房屋出现损坏开裂构件进行修缮处理。

(7.4)、委托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房屋进行沉降及倾斜监测,若发现异常情况(开裂、沉降、倾斜等),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7.5)、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后续使用中应定期维护检查,严禁超载使用、随意增设隔墙、随意改变使用功能等。如需进行涉及使用荷载较大变化的改造,或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如承重构件出现明显开裂、房屋倾斜或房屋出现变形等),应及时与具备资质的技术单位反映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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